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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曲镇中心完小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2018年03月18日 18:12:09 访问量:270 作者:校办

泽曲校字〔2015〕49号

 

泽曲镇中心完小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办法

为充分调动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积极性,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县教育科技局相关要求和全体教师大会商讨意见,结合学校实际,校委会初步拟定了《泽曲镇中心完小教师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并经校教师代表大会审议完善后,提交校党支部通过,现将考核办法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

1、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提以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总体目标。坚持“一突出”(突出教育教学质量),“二抓牢”(抓牢检查落实,抓牢奖惩兑现),“三强化”(强化管理、强化过程、强化师德师风建设)的工作思路,坚持优劳优酬、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学校教育事业健康、高效快速发展。

2、加强学校管理,加大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改革,建立充满活力的校内管理机制。实施有利于激发全体教职工爱校、爱岗、敬业、奉献的精神,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引导教职工集中精力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

3、进一步体现奖勤罚懒,多劳多得,优质优酬,向效率高、成果显著倾斜。

二、实施范围与对象

全体在岗教师

三、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

为确保绩效工资考核公平、公正,成立泽曲镇中心完小教师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长:才让三智    

副组长:万

 员:桑                       

                               才华卓玛

四、考核依据

全体教师工作量均核算为课时,根据课时量计算绩效工资。

1、任课教师根据实际所任教课时量统计课时,每上一节课(包括早晚自习)计一课时,同时根据教学成绩进行课时补充。在全县统考中,所任教班级获得学科全县前一、二、三、四、五名的,分别加30、25、20、15、10课时。

2、各科室主任、副主任在工作考核为优秀的情况下,每周核算课时量为7课时;在工作考核为合格的情况下,每周核算课时量为6课时。

3、教务干事在工作考核为优秀的情况下,每周核算课时量为6课时;在工作考核为合格的情况下,每周核算课时量为5课时。教研组长在工作考核为优秀的情况下,每周核算课时量为5课时;在工作考核为合格的情况下,每周核算课时量为4课时。

4、德育干事在工作考核为优秀的情况下,每周核算课时量为6课时;在工作考核为合格的情况下,每周核算课时量为5课时。

5、保管员工作考核为优秀的情况下,每周核算课时量为12课时;在工作考核为合格的情况下,每周核算课时量为11课时;

6、督导干事工作考核为优秀的情况下,每周核算课时量为8课时;在工作考核为合格的情况下,每周核算课时量为7课时。会计工作考核为优秀的情况下,每周核算课时量为8课时;在工作考核为合格的情况下,每周核算课时量为7课时。

7、图书室管理员工作考核为优秀的情况下,每周核算课时量为3课时;在工作考核为合格的情况下,每周核算课时量为2课时。

8、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工作考核为优秀的情况下,每周核算课时量为9课时;在工作考核为合格的情况下,每周核算课时量为8课时。中队辅导员在工作考核为优秀的情况下,每周核算课时量为4课时;在工作考核为合格的情况下,每周核算课时量为2课时;班主任工作(需达到正常课时量)在考核优秀的情况下,每周核算课时量为4课时,在工作考核为合格的情况下,每周核算课时量为2课时。

9、党建工作在工作考核为优秀的情况下,每周核算课时量为9课时;在工作考核为合格的情况下,每周核算课时量为8课时。校务文秘在工作考核为优秀的情况下,每周核算课时量为5课时;在工作考核为合格的情况下,每周核算课时量为4课时。团建工作在工作考核为优秀的情况下,每周核算课时量为5课时;在工作考核为合格的情况下,每周核算课时量为4课时。

10、各专用教室管理员在工作考核为优秀的情况下,每周核算课时量为2课时;在工作考核为合格的情况下,每周核算课时量为1课时。

11、妇联、工会工作在工作考核为优秀的情况下,每周核算课时量为3课时;在工作考核为合格的情况下,每周核算课时量2课时。

五、其他事项

1、各校长享有校长津贴,因此校长工作不核算课时。

2、绩效工资考核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即当年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教师,不得参与绩效工资分配。

3、以上科室工作量计算有人数限制。教导处工作人员限五人,德育处工作人员限五人,党务限一人,校务文秘限一人,统计限一人,督导限一人,团建限一人,功能室管理员限一人,财务限一人,工会限一人,妇联限一人。超过人数限制的人员不计课时。

4、绩效考核由校长牵头,专职副书记具体负责,校办负责汇总。

5、各项工作考核优秀或合格,根据县级主管部门考核结果或获得单项表彰奖励确定个人考核等次。

6、各项工作必须根据相关规定开展,没有根据规定开展工作或工作成效不明显的,不核算课时量。

                   泽曲镇中心完小

                                                                  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报: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科技局、泽曲镇党委及人民政府

送:本校各校长、专职副书记、各处室、各教研组、少先队大队

档(1)印20份

编辑:徐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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