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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库县泽曲镇中心完全小学2025级学生校服采购招商公告

2025年10月21日 15:53:45 访问量:1714 作者:校办


为进一步规范服采购及管理工作,确保学生校服的品质和质量安全,保障家长、学生的利益,学校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据青海省教育厅、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青教基[2025]5)、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的通知》(青发改价格[2023]569)、《泽库县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校服选购管理制度的通知》(泽教字[2025]78)等文件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对2025年级新生的校服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泽库县泽曲镇中心完全小学2025级学生校服采购项目。

2.招标内容:2025级校服(2/)

3.服务周期:3(合同一年一签)

4.采购性质:自愿采购、非营利性采购。

5.采购数量:采购一年级新生春季服装两套,预估数量各118套左右,具体数量以实际人数为准。

二、采购标准

1.校服面料、辅料、配件()和制作工艺等有关安全与质量应符合 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

2.所用材料不退色、不缩水,甲醛含量、PH值、色牢度、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等各项材料和生产制作等指标要求符合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由最终确定供应商为学生量身定制校服。

三、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四、评审规则

以质量、价格、服务等综合因素作为评审依据,投标方需在满足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参与竞争,最终以综合得分最高者确定中标人。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服装生产、经营企业,具备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必须为《青海省2020年度纤维制品生产企业质量信用登记评价结果通报》(青纤检【202013)中认定的A类或B类企业,提供该文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原生产商,被授权人投标必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响应。

5.具备校服生产、销售与售后服务维护能力,产品供应及调换灵活及时,可来校量身定做。需提供合理的价格方案,并明确报价的有效期和调价机制

7.需保证交货时间和售后服务质量,确保学生校服的及时供应和有效维护;承诺设立固定补购点或线上补购渠道,保障校服调换、补购服务。

8.承诺遵守《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双送检”“明标识”等要求,不参与串标、围标等违规行为,提供书面承诺函。

9.供应商无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六、投标文件递交

1.递交起止日期:20251021日8:30-11月1712:00时止(逾期不予受理)

2.递交地点:泽库县泽曲镇中心完全小学总务办公室

3.递交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5)校服各样品不少于三套(附出厂检验报告和质量标识);

(6)投标报价、质量承诺、售后服务方案。报名时需提供供应商资质文件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校服样品,学校将对递交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审查符合供货资格的供应商方可参加询价会议。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开标地点:泽库县泽曲镇中心完全小学支委会议室

注意事项:投标人需派授权代表到场,携带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开标过程接受学校家长委员会、学生代表监督。

八、校服到校后查验与送检

1.重点查验:到校后需优先核对两项关键材料,一是本批次成衣的法定检验机构检测报告,确认指标符合前述国标;二是每件校服的成衣质量合格标识,确保标识信息完整规范。

2.二次送检与留样:需抽取一定数量校服(建议按采购总量 1%-3%比例,覆盖各尺码)送法定检验机构复检,并同步保留校服样品备查

九、联系方式

李军:189****9899(党支部纪检委员、副校长)

兰先加:15352935522(总务主任)

杨智:15695339895(会计)

、其他说明

本项目招标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禁以“定点”“订商标”等方式干涉竞争,具体流程详见《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

中标企业需在公示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与学校签订采购合同,合同条款需明确质量标准、送检要求、售后责任等内容。

统一采购的校服到校后,学校要重点查验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测检验报告和成衣质量合格标识。同时将一定数量的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并保留校服样品。

编辑: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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