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曲校党字〔2015〕13号
关于调整党员责任区的通知
各处室、各教研组:
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党员示范岗”活动,强化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提高党员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感,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党员责任区事项调整如下:
才让三智,负责协助做好流动幼儿教学点各项工作;
万玛加,负责协助做好附设幼儿园各项工作;
完青吉布,负责协助做好2014级(一年级)各项工作;
桑杰,负责协助做好2013级(二年级)各项工作;
徐勇,负责协助做好2012级(三年级)各项工作;
娘吉合,负责协助做好2011级(四年级)各项工作;
兰先加,负责协助做好2010级(五年级)各项工作;
公保加,负责协助做好2009级(六年级)各项工作。
各党员针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教育、引导、培养和管理;党员发挥模范作用各党员为所分管责任区的第一责任人,党员责任区建设情况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之一;作为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重要依据之一。
特此通知!
泽库县泽曲镇中心完小党支部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一日
抄报:县委教育工委、县教育科技局、泽曲镇党委及人民政府 抄送:各校长、专职副书记、各处室、各教研组、少先队大队 |
档(1)印20份